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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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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局,中心:

    《雅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审计局

                                                                        2018年6月27日


                                     雅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8〕32号)及《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的通知》(川审办〔2018〕42号)要求,制定我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强化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

(一)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局审计权力事项清单内容,做到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统一。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原行权平台)的管理,梳理系统审计权力清单的重点及掌握标准,按照要求及时完整的录入审计案件信息,切实做到权责法定。(责任单位:法规科,各业务科、分局、中心)

(二)努力提升审计公开水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在省审计厅的指导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和互动,增强公开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与计划管理科、法规科及各科室、分局、中心)

(三)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着力加强对科室负责人、审计组长、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人”的法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定期专题研究审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律七进”、会前学法以及各项专题学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中心)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要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导,总结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第一季度完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监督。及时上报法治政府工作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五)明确普法总体要求,坚持普治并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结合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在审计执法中开展普法,结合国家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大力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审计整个过程中,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法、让被审计单位增加法治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观念,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中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促进依法、文明审计。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审计管理制度,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等制度,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规范化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清理机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分局、中心)

(二)转变审计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横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纵向信息互通共享制度、违法案件联合查处移送制度,形成沟通顺畅、通力合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审计监督机关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整体效能。依托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媒体等发布审计动态、审计结果,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起草的重要审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中心)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严格审计程序操作,认真执行审计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及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案例。(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中心)

三、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到位。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结合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健全对被审计单位“容错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完善法律顾问机制,加强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让法律顾问介入审计过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中心)

(三)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审计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计人员工作纪律,探索建立健全对审计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四、依法化解纠纷

(一)完善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审计复议的审理率、准确率要达到100%。建立行政复议情况通报制度,加大与上级复议部门、同级相关部门的报告、联系、沟通力度,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工作层级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复议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

(二)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相关办法文件,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案件及法院建议或政府法制机构指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立应诉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分局)

(三)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面对面沟通协商力度,力争通过调解解决争端。建立健全与法院提前沟通、交流和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有效预防、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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