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在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雅安市审计局局长 江 洪
雅安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雅安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是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第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雅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力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43.06%。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激励资金5,997万元,助力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统筹安排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6,561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超过963亿元。
——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66%以上,投入27.38亿元办好47件民生实事,让群众更加可感可及。全力推进川西教育中心和川西医养中心建设,教育和医疗水平持续提升。统筹安排25.58亿元全力助企纾困稳岗、助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切实加大低保、特困和孤儿等政策保障力度。“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5.53亿元,惠及325.86万人次。安排1亿元重建引导资金,市县一体加快打造“样板”“典范”。
——突出雅安生态本底,绿色发展成效不断巩固。统筹安排资金17.62亿元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加快打造出色出彩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第一市。投入19.37亿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投入2.56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有效实施。投入10.6亿元支持壮大绿色产业体系,大数据、文化旅游等绿色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全力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超额完成2023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债务余额始终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限额内。科学统筹财力,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积极推动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控制财政运行风险。合理控制库款规模,确保库款水平居于合理区间,防范化解支付风险。全力做好“保交楼”工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强化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走深走实。相继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的十三条措施》等系列制度文件,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总体格局更趋成熟。2024年上半年,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92个,涉及金额63,791.01万元,追责问责8人。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17.57亿元,支出61.48亿元,结转22.8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9亿元,支出24.2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5亿元,支出0.3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33亿元,支出26.8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52亿元;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7.45亿元。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以及财政总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收财政收入不及时。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1,504.88万元,其中1个地块土地出让金未按合同及时缴清,涉及金额530.94万元;4个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应收未收,涉及金额973.94万元。
(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25.7万元。二是2个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涉及采购金额221.8万元。三是1个项目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1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6笔上级专项转移资金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涉及金额4,752万元。二是1个部门管理的4个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率仅为8.92%。三是1个PPP项目尚未支付企业工程款,涉及金额8,236万元。四是2个部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32.08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1个市级部门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一是1个部门未结合实际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致使执行率仅为33.96%。二是1个部门上年结转结余187.45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三是1个部门决算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35.1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在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基本支出5.1万元。二是1个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督不到位,使用单位少配套200万元。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1个部门财务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4.82万元。二是1个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三是1个部门公务消费支出3.93万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固定资产22.27万元未及时入账;1个部门部分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297.56万元。二是1个部门2021年至2023年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盘点登记。
三、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对“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招标不合规,1个县个别项目设计、监理未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标意见组织招标,1个县个别项目通过货物采购方式实施土建工程项目,规避施工招标,且存在采购流于形式、验收阶段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2个县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未取得环评、水保批复和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问题。三是2个县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未及时完善变更审批程序、未压实参建单位履约责任等问题。四是2个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部分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企业账款3,817.96万元。
(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个县超范围拨付债券资金800万元,超范围支付地震救灾补助64.31万元,1个县未及时归垫学校重建项目资金293.5万元。二是2个县对中、省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捐赠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1个县受灾群众住房重建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国道318线雅安市境内多营至二郎山段桥梁整治加固项目和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使用管理不到位。业主单位购买的无人机、摄像机等固定设备未及时办理设备入账和资产交付,健康监测系统、动态称重系统和无人机巡查设备使用效果有待提升。
(二)项目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不到位
1.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一是因桥梁铺装层设计深度不足导致增加投资15.88万元。二是未按相关规定计取工程费用,多计设计费、工程款3.28万元。三是采购需求论证不充分,导致部分代建管理服务费偏高。四是未明确利用隧道洞碴的结算调整办法,不利于投资控制。
2.部分项目采购和变更管理不到位。一是服务项目采购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采用不恰当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变更未及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增加投资2,801.77万元。
3.部分项目未按施工图或设计方案要求实施。隧道逃生管道设置不符合施工图要求,两端医疗点未按方案要求配置医疗设备。
(三)资金拨付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应付未付施工进度款、桥梁监测服务费等共计813.08万元。二是超范围列支交通专项资金20.71万元。三是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
五、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归集不规范。一是全市部分商品房和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小区应交未交维修资金1.6亿元。二是1个区违规批准开发企业缓缴维修资金72.86万元。
(二)资金使用不严格。一是6个项目存在扩大范围、多计工程量使用维修资金15.62万元。二是部分维修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三是部分项目还存在施工单位无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资金管理不科学。一是全市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效益不佳,活期存款比例超88%。二是3个县未正式启用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普遍存在未严格实行分户核算管理,维修资金及利息不能准确分摊到户。三是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账务管理和票据、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重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情况
针对全市外资管理使用、全市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市本级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了6个审计(调查)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世界银行贷款四川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
一是1个县资金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57.86万元。1个区项目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涉及问题金额40.39万元。二是2个县(区)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26万元。三是1个区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提供苗木检疫证明,1个县营造林地点变更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四是1个区个别项目未按时开工,部分项目超合同工期。
(二)雅安市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区部分项目资料缺失,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个县资产决算金额与移交金额不一致。
2.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县(区)存在资产未入账核算、报废处置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等问题,涉及金额15,467.76万元。
(三)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1.制度机制不完善。2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2.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未按规定与绩效考核挂钩,涉及资金1,150.69万元。二是2个资金使用单位未将专项资金按规定足额补助企业4.5万元。三是1个资金使用单位超范围列支13.76万元。四是2个资金使用单位未经批准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涉及168.98万元。
3.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1个部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45万元。二是1个部门多补助3家企业专项资金1.56万元。
(四)“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审计
1.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未按要求及时督促2个县(区)落实2018年“菜篮子”项目建设区级扶持资金。二是2个部门和2个县(区)均未建立“菜篮子”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三是2018年至2021年,2个部门未按要求向市政府报送“菜篮子”工程检查验收及考评结果。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超范围使用“菜篮子”工程补贴资金374.13万元。二是1个部门扩大补贴范围,涉及金额76.23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建设任务下达时间较晚,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审核验收不严,后续监管不到位,部分已建成项目未发挥应有作用。
(五)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风险防控不到位。一是贷款支付方式不合规,造成不良贷款5,800万元。二是未严格落实放款审查程序,发放贷款380万元。三是未对集团客户进行集中统一授信。
2.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执行疫情防控金融政策不到位,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未执行贷款优惠利率政策。二是扩大范围执行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三是未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对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不够到位。四是减费让利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由客户承担。
(六)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2个村资金坐收坐支,涉及金额8.57万元。二是1个村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5.18万元。三是1个村经济合作社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30万元。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一是15个村固定资产系统账和财务账不符,差额9,726.06万元。二是部分村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入账,涉及资金1,870.25万元。三是13个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涉及资金614.96万元。四是1个村未按照协议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14.1万元。
3.村级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5个村7个一事一议项目程序倒置,且未办理清算,涉及资金228万元。二是2个村一事一议项目未按程序变更建设内容,涉及资金78万元。三是2个村未上交项目结余资金5.24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统筹重大政策落实。抓好政策分解和细化落实,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有效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高水平建设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全面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平原一体化发展。聚焦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细化政策配套,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纾困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在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努力培植财源,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预决算数据准确性和资金下达时效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规范建设管理,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持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快建设川西教育中心、川西医养中心,办好各类民生实事。落实乡村振兴各类激励奖补政策,助力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强化重建资金统筹,打赢“6·1”“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强化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监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做好重大风险防控。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弱化。强化地方债务、财务管理、金融等领域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抓好经济发展与安全底线。强化动态监督,揭示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和查处问责,形成常态威慑、强化系统治理。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推动相关问题切实整改,相关行业更加规范治理。年底前,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雅安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锚定目标、笃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