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周公河沿江路(左岸)及景观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本项目纳入“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审计工作已于2017年9月28日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建设情况
该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周公河沿江路(左岸)及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雅发改审批〔2011〕112号)批准建设。经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周公河沿江路(左岸)及景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雅住建函〔2012〕524号)同意初步设计及概算,该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步行街道路工程、周公河沿江路(左岸)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步行街道路长146米、宽8米,包括一个景观走廊;周公河沿江路(左岸)道路及景观工程长约1523.44米,宽16.5米,景观带包括广场、停车场、景观亭等。
2017年4月26日,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周公河沿江路(左岸)及景观工程调整建设规模的批复》(雅发改投资〔2017〕51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道路1条,总长780米,宽6-7米,增加3处1.5米游步道,景观带包括道路广场、景观平台等。概算投资由3030.98万元调整为2800万元。
(二)项目参建单位
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为四川中恒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单位为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院。项目业主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监理单位为成都市四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江西丰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三)合同执行及开工竣工情况
本项目于2014年1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5,431,823.49元,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工期为240日历天,实际工期为526日历天,延期286日历天。延期原因为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导致工期严重滞后,由建设单位出具说明:经双方协商延误工期互不追诉,不再补偿费用。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
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5,431,823.49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的送审结算金额为7,076,709.00元。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减少8,355,114.49元,减少比率54.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规模调减,取消了部分实施内容,相关变更已经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二)中介机构参与审核情况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5〕46号)的规定,由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四川中则建设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与工程结算审核。经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金额为6,482,973.00元,核减金额593,736.00元,核减率为8.39%。
(三)审计复核和审定情况
审计机关组织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四川中则建设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结果进行了全面复核。经复核,在原中介机构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又审减107,517.00元。
雅安市周公河沿江路(左岸)及景观工程送审结算金额为7,076,709.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6,375,456.00元, 审减金额701,253.00元,综合审减率9.91%。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