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审计法治保障。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教育指导,通过会前学法、组织参加审计署和审计厅举办的视频培训、为单位职工购买法律书籍等形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切实规范审计行为,使审计各项工作均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
(二)强化法治保障,规范依法行权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法制化保障。一是促进依法决策。根据《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结合雅安实际广泛征集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建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雅安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市委、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雅安市审计局审计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做好审计证据收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三是用好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审理以及有关涉法事项中的积极作用,去年我局在合同签订、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定性等方面均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四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审计大讲堂、审计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竞赛活动、法律顾问开设法律讲座、“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政。同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培训学习及考试,有3名同志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被聘为公职律师。
(三)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权力监督
严格按制度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落实审计执法全过程公开制度。项目实施前,均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公布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实施起始时间、审计人员“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及监督举报电话;项目实施中,设立廉政监督员,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项目实施后,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告,让审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落实审计执法监督全过程留痕制度。规范执法记录,对审计通知书及其送达文书、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工作底稿等资料形成规范记录档案,对审前调查、随机抽查、审计试算分析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为全面收集主证据、佐(旁)证据等,确保证据链完整闭合,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以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基层审计质量检查为契机,重点对审计结论性文书、审计证据、工作记录、审计程序等内容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文书行为。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理管理办法、审理操作流程等制度规定,逐级层层审核把关,截至12月底已出具审理意见书38份,没有发生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政执法错误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事件。严格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有效防范审计廉政风险,截至12月底共召开审计业务会议50余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加强审计回访,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并通过整改纠正问题、完善管理。
(四)排查风险隐患,提高监督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堵塞制度风险漏洞,提高审计监督水平。一是加强证据收集。针对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中发现的证据收集不充分、不全面,定性不准,甚至失真、错误得出审计结论等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审计证据收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证据收集管理,防范审计风险。二是规范移送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工作的通知》,与市纪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机制,切实提高移送线索办理效果,形成监督震慑。截至12月底,共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3件,立案19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三是加强经责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问题、反映情况,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四是积极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印发《雅安市审计局审计容错纠错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优化审计监督环境,让审计监督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五)优化权力清单,加强法治宣传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优化审计权力清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接受监督水平。一是全面落实《雅安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确保“放管服”改革中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同时,统筹做好政务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管理,全方位公开审计信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统筹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联包帮”“结对帮扶”等工作,加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里。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学习。在全省学习答题活动中,我市有3万人次参与答题,答题分数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名,天全县审计局干部获个人答题总分第一名。同时,积极参加雅安2021年度依法治市“十大以案释法案例”评选活动,我市政府投资审计护航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市“十大以案释法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以省政府名义汇总上报国务院大督查组。
审计法治政府建设,有力规范了审计监督执法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27个,查出违规问题和管理不规范资金94.68亿元,为国家增收节支2.60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0.80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0.39亿元,向各级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5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识不够强。部分审计人员未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需求,且受传统思想影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法律素质还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二是业务能力素质不够精。工作思路不清晰,制定的审计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内容不深不透,提出的审计建议操作性不强。三是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注重审计项目进度,忽略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对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未严格把关,对审计发现问题定性和处理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是否适当审核不严;审计人员在质量控制上对审理人员依赖性极强,自身责任意识较为淡薄;审计质量逐级层层把关意识不强,特别是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和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把关不严,造成一、二级复核形同虚设。
三、2022年度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关于审计法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审计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规范审计行为。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和追究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坚持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从基础规范做起,严格审计程序、审计标准、审计规范,落实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对审计项目的复核责任,夯实审计质量基础。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事项制度,推进审计执法决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对项目审计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审核监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等,多形式、多渠道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审计人员财政、金融、工程、财务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项培训力度,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强化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胜任审计和审理工作的能力。在审计项目中组织好人员搭配,通过“老带新”“传帮带”等形式,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