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受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对雅安市陆家坝道路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本工程属“4·20”灾后重建项目。现场审计工作于2017年9月11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新建陆家坝片区道路,包括道路、绿道景观、雨污管道、电力管沟、给水等管线铺设及路灯、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
(二)批复情况。2014年8月14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市雨城区陆家坝道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雅发改投资〔2014〕209号)批准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概算总投资7485.2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2014年4月24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市雨城区陆家坝道路工程调整建设规模的批复》(雅发改投资〔2017〕52号),概算总投资调整为4000万元。
(三)参建单位。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勘察和设计工作。。
直接委托四川铁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1%计取监理费。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标金额为16,152,740.00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5年9月28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16,152,740.00元,合同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7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实际工期501日历天。由于拆迁等问题导致工期延长,发承包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互不追责。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6,152,740.00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的送审结算金额为14,230,893.00元。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减少1,921,847.00元,减少比率11.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泵站工程、K2+020-K2+120段路面及配套设施等。
(二)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情况。按《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5〕46号)规定,由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参与竣工结算审计。经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造价为12,528,625.00元,核减金额1,702,268.00元,核减率11.96%。
(三)审计机关复核和审定情况。我局组织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和审查。在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复核审查,又审减金额810,165.00元,复核审减率6.47%。
雅安市陆家坝道路工程送审结算金额为14,230,893.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1,718,460.00元,审减金额2,512,433.00元,综合审减率17.65%。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