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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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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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送审稿)

2021年8月24日在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雅安市审计局局长  曹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雅安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发展和生态两条主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构建大审计监督格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单位332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2.18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70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0.12亿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375篇。审计移送问题线索38件,涉及12人。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特大暴雨灾害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考验,各级各部门从全局高度理解和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积极落实“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投资唱主角、消费促升级”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运行逆势企稳并向好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坚定不移扩投资、促消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4.59亿元,增长4.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亿元、增长12.7%。出台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全面落实减免补等优惠政策,减税降费29.6亿元。持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4%。

——重点保障力度继续加大。坚持就业优先,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4,455.62万元,失业补助金2,270.23万元。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救助34万人次。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2.3亿元,支持补齐公共卫生体系应急短板,公共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投入资金3.36亿元,实施年度扶贫项目409个,为全面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21天,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质总体较好,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以上,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森林覆盖率提升到69.14%。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业发展健康有序,政府债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

——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加大分类整改指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条按项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整改的审计发现问题197项(含2019年度未完成整改事项18个),截至2021年7月底,已完成整改184项,正在整改13项,整改完成率为93.4%。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为管理类、体制机制类问题。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7亿元、支出47.2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5亿元、支出36.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7亿元、支出0.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37亿元、支出20.7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库款保障水平过低。财政月末库款保障水平应控制在“0.3--0.8”的合理范围,但个别地区9个月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库款保障不足。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使用,1,452.46万元债券资金闲置超一年;个别国有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超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728.21万元;个别单位未履行报批手续使用债券资金300.00万元;5个项目存在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或资金未申请拨付的问题。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严格。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30日内分解下达。因项目管理单位未及时提出分配方案,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正式分解下达,超规定时间60天-372天,涉及资金1391.00万元。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1.00万元拨付滞后,且拨付时未见分配方案。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对4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67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重点事项开展大数据审计,并对部分单位和事项进行了现场审计、重点核查。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精准

一是预算内容不完整,预算单位少编报上年结余和项目收支预算,5个单位年初预算少编结转结余资金5,064.00万元; 4个单位在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时未合理编入其他收入1,343.50 万元。

二是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不高,个别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50.03万元,决算数为3,453.30万元,相差金额1,903.27万元。

(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7个部门3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的2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预算收入征管不到位。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4亿元。

3.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5个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涉及金额611.09万元。

4.个别项目存在超预算支出现象。2个单位的部分项目存在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06万元。

5.未及时清理盘活资金。受疫情影响,个别单位结余资金118.70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盘活。

6.部门会计核算不准确。4个单位决算会计报表与财务账不一致,涉及金额1,649.52万元;3个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372.66万元;1个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辅助支出科目未细化;部分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不细化且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比例超过30%的规定,涉及金额2,325.34万元。

预算项目日常监管责任未落实

1.部分管理环节“缺位”。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经概算批复就实施项目建设,不利于投资控制;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后评价制度缺失,128个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开展后评价工作;项目储备库管理不规范,7个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未及时退库。个别项目因审减率较高导致多支付工程款6.55万元。

2.部分资金支出不实。“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项目多拨付补助资金14.00万元;个别单位多支付培训学校培训经费3.12万元。审计期间,上述资金已上交财政。

3.部分资金未及时归垫或返还。个别项目未及时归垫资金23.40万元;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7.65万元。

(四)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1.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10个单位2020年度一般性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呈增长态势或未达压减10%要求。

2.“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8个单位“三公”经费与2019年度相比,呈增长态势或未达压减3%要求。

3.预算执行不均衡。部分单位年底集中支付比例较高,1个单位集中支付占全年项目支出总额的78.61%,涉及金额1.46亿元。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点。1个单位财务管理风险排查不到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资金49.79万元未及时清理认定;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现金,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取出后存入基本账户,涉及资金6.68万元。

2.资产管理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如个别中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158.03万元;二是部分单位账实不符,3个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579.56万元;三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折旧(摊销),个别单位涉及金额1.02亿元。

3.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个别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金额107.43万元;1个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8万元。

4.往来款清理不及时。3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07亿元。

三、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任务,加大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具体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良好开局。

(一)高标准农田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近年发展经果林,粮食政策引导不够,我市一定程度存在“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个别县(区)“非粮化”程度仍存在增长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管控比较薄弱。一是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监管履职不到位,造成变更程序不合规、虚报工程量、未按图施工、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情况。二是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对16个已进行结算审计的项目开展现场审核,共复核审减工程造价907.66万元,占复核结算金额6.95%。

2.实际投入保障不足。一是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未形成。建设资金来源基本靠中央、省级资金支持,部分县(区)投入不到位,社会投入占比较小,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未形成。二是亩均投资不达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投资中有4个县(区)未达到亩均不低于1,500.00元的标准,2020年有4个县(区)未达到亩均不低于3,000.00元的标准。

3.资金管理不规范。在政府采购验收方面,存在项目验收不规范、验收流于形式、未及时追究违约企业责任以及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40万元。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拖欠款项、扩大使用范围、未据实列支、超额列支、提前提取费用、闲置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257.67万元。

4.管护利用工作薄弱。对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缺乏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缺乏管护制度、未配套管护资金、监测耕地质量不到位、未及时纳入基本农田进行管护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在改变乡村环境的同时,促进广大农村群众卫生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但由于未及时调整示范村多安排的任务,导致每年建设任务绝对数未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存在家庭成员重复享受奖补情况,共涉及80户农户6.16万元;个别地方将厕所革命补助资金5.15万元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审计期间均已归垫;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并未及时安排,截至审计日,各县(区)结余资金4,882.82万元,结余率为51.96%。

2.项目建设、改建不合理不科学。部分公厕建设选址存在偏、远、散情况;部分农户厕所改建存在远、小情况,设施功能也不完善,无通气窗、无照明设施,还存在渗水、安全隐患等问题。

3.改厕后管护不到位。缺乏长效管护机制,未落实专人管理,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使用。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26个,涉及建设项目174个。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化项目支撑,发挥了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土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涉及项目13个,涉及金额1,785.81万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项目132个,涉及金额6.96亿元。

(三)主管部门、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涉及项目12个。

五、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在基金筹集方面,由于预算编制口径不一致、公示错误等原因导致县(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资金金额不一致,差额数4711万元;有113名低保、特困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计发现问题后,已为67名低保人员、3名特困人员参保缴费。

2.在基金使用方面,违规向18名不合符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5.71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后,已追回5名死亡人员多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48万元。

3.在基金运行管理方面,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截至2020年底,有3个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享受优惠利率1.1%,仅2020年利息损失达6.17万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在基金筹集方面,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15家机关、事业单位,涉及欠缴金额10.74万元。审计指出后,已全部收回。

2.在基金使用方面,因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规支付不合理费用、重复报销、应报未报等情况,涉及金额182.28万元。

3.在基金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签订货款委托预付协议,结算不及时,超时限预付款,涉及金额176.45万元。

4.民营医院违规问题,2家民营医院涉嫌骗取医保基金,1家民营医院3名工作人员无相应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非法执业。审计已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市本级保障房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金额640.41万元。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不规范。公租房利用率不高,市本级有580套公租房空置1年以上;租户动态管理不到位,48户不符合条件对象未及时退出公租房;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有3个公租房项目的维修直接确定实施单位;项目管护工作不到位,有27套公租房未及时维修保养,不同程度存在漏水、墙面空鼓等情况。

六、资环审计情况

(一)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

1.水资源保护工作不到位。存在相关涉水目标未完成、河道“四乱”清理不及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不到位、无证或未按规定取水、畜禽养殖未严格清污分流等问题;环保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抽查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征收资源税的情况,涉及金额116.28万元。

2.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部分工业园区影响跟踪评价未完成;部分县(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不足、垃圾填埋场设施和管理容量不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够、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

3.水电站运行管理存在不足。部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不到位,部分退出水电站白色污染明显、项目程序不合规。

(二)水土保持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制度机制建设不完善。未制定出台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制度,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制考核工作不到位,联动机制未发挥效应,形同虚设;普遍存在未编制水保费收支预算,普遍存在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抽查涉及资金102.91万元。

2.上报目标任务完成不实。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上报审核不严,上报任务完成数大于实际完成数,存在虚报、多报情况。

3.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管理薄弱。部分项目验收流于形式,未按要求验收,项目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另外,存在项目未完工支付、超付工程款情况,如个别项目未完成工程量仍支付并超付工程款229.18万元,相关情况已移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七、企业和金融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力。未按时退还涉企保证金,涉及金额817.46万元;未及时清理拖欠民企账款,涉及金额24.52万元;个别项目控制价评审送审不及时,停工期间发生运输费2.08万元。

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控力度较弱。个别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履职不力,账上库存现金出现大额负数,员工大额借款无相关会议决议且无合同;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未经集团审批,涉及金额635.00万元;某公司替个别单位承担员工食堂就餐费涉及金额65.28万元。

3.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其子公司在预收货款时即全额确认收入,导致虚增销售收入1,171.68万元;无依据发放加班补助4.87万元,坐支现金1.48万元。

(二)地方金融组织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风险和问题是:

1.管理内控不健全。管理层配备不完善,应配备经营班子4名,目前仅配备1名副总经理;“三会一层”权责不清晰,班子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

2.担保业务增长与营收和利润不匹配。2020年底,业务收入2,955.16万元,较2019年增长38%,但营业利润仅为186.03万元,较2019年减少76.18%,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3.担保业务过度集中于传统行业,缺少潜在利润增长点。担保业务过度集中于传统行业,潜在代偿风险较大,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国家政策导向的新兴产业缺少宏观布局,导致缺乏潜在的利润增长点。

4.代偿款追回效果不佳。2020年,尚未收回的代偿款达3.74亿元,清收效果不佳,代偿回收形势严峻。

八、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1.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保证金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违规收取目录外保证金、已取消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到期保证金应退未退、超政策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等各类问题,涉及市场主体80余个,已督促相关单位清理退还保证金374.44万元,推动规范变更保证金预留合同6份。

2.组织开展治理“乱收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各类违规增加企业成本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扰民渔利”的问题,共发现问题14个,提出整改意见11条。

3.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一体化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市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未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100%网上可申请,部分县(区)部门未公布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九、问题线索移送和推进制度建设情况

围绕构建大审计监督格局,进一步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深化与发改、财政、国资、金融主管部门等联动机制。2020年7月以来,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8件,12人受到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他处理6人。

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积极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2020年7月以来,在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有关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7项,推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十、审计建议

(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要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好项目”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与项目规划的对接,推动财政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建设“三个高地”和发展“四大经济”提供财力保障。围绕“六稳”“六保”的目标,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的长效机制,限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二)全面提升资金管理绩效水平。各级预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绩效意识,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依法准确完整编制年度预算,细化支出项目,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要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减少年中追加事项,加快推进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及时下达资金;要及时核算和登记购置的固定资产,积极盘活闲置资产。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财政、金融、债务、粮食、社保、卫生、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制度短板,及时完善制度配套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痛点”。抓实政策落实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对账销号、通报公告等制度机制,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整改严肃性,杜绝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聚焦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等重点目标任务,拼搏奋进,忠诚履职,以更加严实和优良的作风,发挥好审计监督保障作用,为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作出审计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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